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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时间:2023-10-30   来源:   点击数:

一、学校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55公里。学校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湖南省按本科一批次录取招生。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9.25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5.23亿元。纸质图书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60万册。教职工1709人,其中专任教师1416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37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54%。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3868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2012即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2021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和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4个国家级和29个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0个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6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以及包含4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内的36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60项。近五年横向科研经费超过7亿元。

2021年召开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实施“12345”发展战略,提出“五个新城院”发展目标,力争到“十五五”末,实现博士点授权,建成“湖南城市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教师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营造舒心环境。

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归属部门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1

教学科研

B1-1

1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

30岁及以下

1.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类; 2.有企业技术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B1-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学科

30岁及以下

1.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类; 2.有企业技术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教学科研

B2-1

1

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电子信息类专业、管理类专业

30岁及以下

1.本科和硕士阶段最少有一个为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类)专业,另一个为管理类专业; 2. 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B2-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专业

30岁及以下

1.本硕专业相近;2.具有行业企业经验者优先,主要负责大数据财务分析、大数据与智能财务基础等前沿课程的讲授。

3

教学科研

B3-1

2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30岁及以下

本科专业相关

精密制造实训指导

B3-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35岁及以下

1.具有1年以上数控机床操作经验,熟悉五轴数控加工中心;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实训教学经历者优先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

4

教学科研

B4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

30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2.本硕属同学科大类(一级学科)。

5

教学科研

B5-1

1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30岁及以下

本科为测绘工程专业

B5-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市政工程、土木与水利(给排水方向)、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技术

30岁及以下

本科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6

教学科研

B6-1

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城市设计、城乡规划学、建筑学

30岁及以下

第一学历专业要求为建筑类专业

B6-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建筑学

30岁及以下

第一学历专业要求为建筑学专业

7

教学科研

B7

1

美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书法

30岁及以下

1.本科、硕士须为同一专业(书法)2.能胜任篆刻教学3.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优先。

8

教学科研

B8

1

音乐与舞蹈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30岁及以下

9

教学科研

B9

2

体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体育学或医学类(1.乒乓球;2.运动人体科学或医学;3.健美操;4.田径;5.篮球)

30岁及以下

体育专业技术达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或省级比赛前三名优先

10

教学科研

B10

2

教师教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教育学、教育技术

30岁及以下

11

教学科研

B11-1

3

人文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科语文、古汉语、现代汉语、写作学

30岁及以下

B11-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日语

30岁及以下

B11-3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英语

30岁及以下

12

教学科研

B12-1

1

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信息类专业

30岁及以下

B12-2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数学或统计学

30岁及以下

本科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或信息与计算科学或统计学

说明 1. 30岁及以下指19931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811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4630日前取得(2023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一经录用即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11-2024630日取得学历学位的录用者,在取得学历学位前工作期间按外聘教师发放相关待遇,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非编A类人员标准发放相关待遇)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3117日至20231120日。

2. 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网站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4630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栏公布。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技能,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 合格分数线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能少于四年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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