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校园良好形象,提升校园文化品质,湖南城市学院拟在图书馆面向办公楼前中心广场的草坪上建设标志性雕塑(建筑物)景观一座,现对雕塑(建筑物)景观的设计方案对全校师生进行公开征集,具体公告如下:
一、设计理念
标志性雕塑(建筑物)景观设计,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时代感强,具有教育意义和人文内涵。要体现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大爱精神为导向,以“品学兼修,知行统一”校训为支撑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独特品质。
二、设计要求
(1)雕塑作品要大气、新颖,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与视觉冲击力,与校园环境相协调,体现校园的特质,反映时代精神。
(2)方案设计要富有创造性,寓意深刻、美观大方且易于制作。
(3)作品的设计风格、表现形式、规格、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
(4)制作材料:以大理石为基座,生铁为雕塑主体的材料,红色为雕塑的主色调。
(5)雕塑作品基座的尺寸在3m*3m以内,雕塑主体高度不限。
(6)由于图书馆面向办公楼前的中心广场为通透开放式广场,要求雕塑作品从任意角度都能具有观赏性。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团委、党委宣传部、规划基建处、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为成员单位的征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四、投稿要求
(一)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投稿单位或个人在提交设计作品时,需提交湖南城市学院中心广场标志性雕塑(建筑物)《投稿设计承诺书》(见附件)一份,并附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二)设计要求使用A4竖版,提交黑白稿、彩色稿及电子版,5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主要包括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主要包括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三)设计作品表现形式不限,电脑制作、手绘均可;须装裱于黑卡纸上。
(四)截稿日期:2014年4月31日。
五、评审奖励
(一)采取专家评审与师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入围作品将在湖南城市学院主页上公示并征求意见。
(二)应征设计作品设入围奖和中标奖,并给予表彰与奖励。
六、联系方式
(一)校内报送地址:校团委办公室(办公楼113)。
(二)电子邮箱:hncytw@163.com
(三)联系人:李燕子15292093602
七、知识产权
(一)湖南城市学院依法保护作者的设计版权,被采用的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法》的相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湖南城市学院所有。
(二)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若应征作品的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被证实为抄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征集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参赛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另设计费用自理,请自留底稿和源文件,来稿一律不退。
(三)投稿人递交作品的同时,递交附件中《设计投稿承诺书》,此承诺书为本次活动不可分割文件。
(四)如果需要了解湖南城市学院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南城市学院主页(www.hncu.net)。
(五)本公告由湖南城市学院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附件:《设计投稿责任书》
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19日